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班级:
根据《bat365在线中国登录入口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兰博学发〔2025〕20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含2024级专升本)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奖励(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名额分配
各班级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在良好及以上,所有课程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在70分及以上);
6.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在评审过程中优先考虑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及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学年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资格:
(1)所受纪律处分期限未解除者;
(2)有不良诚信记录;
(3)无故欠缴学费者;
(4)延休者;
(5)休学者。
四、评审程序
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附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9月20日前提交至班级。
(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将评选名单向全班学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审核意见报送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
五、材料报送
各班须于2025年9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提交至土木工程学院综合教学楼0912办公室郜老师处:
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3);
3.班级公示材料(含公示文本、公示照片等);
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需明确成员信息及签字确认)。
六、评审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切实将奖励和资助名额落实到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以确保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